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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光解更换活性炭设备
按照最近环保要求:淘汰运行3年以上的UV光解设备,更换为二级处理活性炭吸附。
5月1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发布通知表示,近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废气处理设施火灾事故,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请园区各涉气企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1、对涉气环保设备进行安全运行排查。检查内容有:老化线路是否更换、通气管道积油是否清理、活性炭是否定期更新、通气管道是否破漏、涉气生产车间避免无组织排放;
2、对运行3年以上的UV光解设备进行淘汰,更换为二级处理活性炭吸附;
3、建立检查台帐,做好每次检查和更换的记录;
4、有条件的企业聘请第三方环保公司为环保管家,实施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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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7-13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