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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机废气处理(光解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
一、项目概况:
塑料在注塑成型过程中:溶胶、加温、降温过程中有一定量的废气外排,废气的主要成分是白色胶烟及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废气易随气流扩散的刺激性胶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污染物及其危害性
2.1、主要污染物:
㈠ 白色胶烟; ㈡ 刺激性胶味(主要成份非甲烷总烃)
2.2、污染物的形成及危害性:
2.2.1 白色胶烟:粉状或固状塑料原料在高温溶胶过程中形成的烟雾状粉尘颗粒物,呈黑色,极易吸附在所接触的人或物体上,而且还有潜在的致癌物质,对整个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2.2 刺激性胶味(非甲烷总烃):也是粉状或固状塑胶原料在高温作用下形成的,其特点为无色、具刺激性,肉眼无法观察到,极易随空气的流动而扩散於大气中,能通过人体呼吸或直接作用进入人体,对人体的呼吸系统、血液、心脏、黏膜、眼睛、神经等造成伤害,浓度过高时还会对人们造成缺性窒息,直接伤害人们。
三、设计依据与原则:
3.1设计依据: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遵循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遵循《大气污染物控制工程》;
(4)、遵循《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
(5)、遵循《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依据现场环境及参考厂方要求;
(8)、依据以往工作经验及参考国内外同类厂家资料;
(9)、电气工程采用国家级设计规范与标准:
1)、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2)、GBJ50034-9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
3)、GBJ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规范》
四、设计目标:
注塑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排放物限值; 即:非甲烷总烃低于100mg/m3。离地15米高空排放。
五、处理工艺选定流程框图及说明:
5.1 处理工艺的选定:
综上所述,各种方法均有优缺点,一个优秀的处理工艺必需是集众所长,避其所短,必需高效、实用、低能耗、易操作。
实践证明,单独采用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达到高效治理目标,因此本方案选用组合式UV光解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工艺,从而达到最佳、高效处理效果。
创建时间:2021-05-05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