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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镇排水许可证
一、哪些企业工厂需要雨污分流排水许可证办理:
1、从事工业、建筑、餐饮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3、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进行排水许可证办理。
二、东莞市城镇排水证办理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三、东莞市城镇排水许可证、东莞雨污分流排水许可证办理所需的资料
1、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2、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5、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报告,水量预测报告;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等材料;
7、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8、居民身份证;
9、授权委托书 ;
2021-07-26 15:05